協會章程
龍港市印刷包裝行業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的名稱,定為龍港市印刷包裝行業協會,(以下簡稱“本協會”)。
第二條 本協會的性質是由本市內從事印刷包裝制品的生產、經營和物資流通等企業與相關的科研單位,自愿組成的行業性、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堅持服務企業、服務行業、服務政府,起到忠實的紐帶和可靠的橋梁作用,促進本行業的不斷發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充分發揮“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協調、自我約束、自求發展”的活動方針,團結全市印刷品生產企業,促進我市印刷包裝業上檔次,管理上水平,經營上規模,為全市印刷行業進一步發展作出貢獻。
第四條 本協會堅決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走中國特色社會組織發展之路,依照《中國共產黨章程》有關規定建立黨的組織,承擔保證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事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等職責。
本協會業務主管單位是龍港市經濟發展局,登記管理機關是龍港市社會事業局,黨建領導機關是中共龍港市沿江片區工作委員會。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黨建領導機關和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協會的住址:浙江省龍港市鼎盛大廈A301。聯系電話:64250180 64250181。網站:www.cnysbz.cn。電子郵箱:64250181@163.com。
第二章 業務范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業務范圍為:
1、積極對本行業內各企業的情況進行調查,把握行業現狀,并對重點企業建立會員檔案。
2、積極向政府部門提出印刷包裝行業發展政策和發展方向的意見和建議,為政府制訂行業發展規劃,提供咨詢意見。
3、積極反映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為會員企業在政策上謀優惠,在經營上謀市場,在設備技改上提供專家意見,在完善管理體制和質量體系認證上提供業務咨詢,努力為會員企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4、積極發展與國內外相關經濟團體和同行業組織的聯系,開展經濟與技術等方面的合作與交流活動;組織企業參加各類展覽會,拓寬國內外市場,為提高經濟效益服務。
5、積極圍繞經濟建設的中心工作開展活動,為政府工業經濟運行分析提供本行業的資料;參加政府部門的有關會議,協助政府和領導部門貫徹會議精神;
6、積極采用多種形式開展各種專業技能培訓、技術講座,不斷提高企業的素質;
7、積極辦好行業網站、微信公眾號和會刊,開展本行業在國內外的廣泛交流,建立行業聯絡網,向企業提供國內外經貿信息和發展趨勢的有關信息,開展信息咨詢服務;
8、積極開展遵紀守法教育,制定行規行約,組織行檢行評,建立相應監督機制,加強行業自律,維護印刷市場正常秩序,抑制不正當競爭。
9、積極總結交流本行業企業管理經驗,表彰獎勵先進會員企業和先進個人,促進企業現代化管理,推動企業管理水平的提高。
10、積極開展本協會宗旨允許的其他活動,發展行業公益事業。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協會的會員分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以單位會員為主體。個人會員是在印刷包裝領域的專家學者、設計工作者和管理人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2、有加入本協會的意愿;
3、單位會員在本市內持有合法的印刷品印制許可證和工商部門核準注冊登記證件的印刷企業以及印刷工業相關的科研單位、印刷設備器材、紙張、油墨生產或供應單位。
4.個人會員須在印刷包裝領域的生產經營管理或學術研究有一定的影響,信譽較高。
第九條 會員的入會程序是:
1、提交入會申請書;
2、經會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
3、按規定交納會費;
4、由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以下權利:
1、本協會的表決權、選舉權、被選舉權、罷免權;
2、參加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合法權益受協會保護,有權請協會提供幫助;
4、獲得本協會服務優先權;
5、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6、入會自愿,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本協會的決議;
2、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和行業形象;
3、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任務;
4、按規定交納會費;
5、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予以除名,無權要求協會退還已繳納的會費或資助、捐贈的財產。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的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其職權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3、選舉和罷免理事會理事、監事會監事;
4、決定終止事宜及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理事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得超過一年。每屆至少召開兩次會員大會。
第十七條 理事會換屆,應當在會員大會召開前由理事會提名,成立由理事代表、黨組織代表和會員代表組織的換屆工作領導小組。
理事會不能召集的,由1/5以上理事、監事會、本會黨組織向黨建領導機關申請,由黨建領導機關組織成立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換屆選舉工作,換屆方案應在會員大會召開前至少2個月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核。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1、執行會員大會的決議;
2、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3、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4、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5、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6、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7、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8、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9、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10、決定對會員的表彰與獎勵;
11、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半數以上的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協會設立常務會長會議和會長辦公會議。常務會長會議由會長、常務副會長、秘書長組成;會長辦公會議由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組成。常務會長會議和會長辦公會議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1、3、5、6、7、8、9、10項職權,對理事會負責。
第二十二條 會長辦公會議須有半數以上的副會長到會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副會長的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會長會議或會長辦公會議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1、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2、在本行業中有較好的影響;
3、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4、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5、未受剝奪政治權利和刑事處罰;
6、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7、對協會工作有較大熱情和責任心。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五年,連選連任,任期超過兩屆時,須經理事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同意后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協會會長為本協會法定代表人。
本協會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1、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和會長會議;
2、檢查會員大會、理事會或會長辦公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3、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4、會長因事不能履行職權時,可委托常務副會長代行其職權。
第二十九條 本協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1、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2、協調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3、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4、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5、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條 本協會設立監事會。監事會設監事長1人,副監事長2人,監事4人。監事會成員由會員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成員參加理事會活動。
第三十一條 監事會主要職責:
1、監督協會會費的收取和財務預決算執行情況;
2、監督協會依照章程開展各項業務活動;
3、監督會員履行會員義務;
4、負責對會員投訴進行調查取證,也可委托秘書處辦理;
5、監事會對會員大會和理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五章 黨組織建設
第三十二條 本協會按照黨章規定,經上級黨組織批準設立聯合黨支部,并按有關組織程序選舉產生聯合黨支部領導。聯合黨支部負責人一般由本會秘書長以上負責人中的中共正式黨員擔任,人選報黨建領導機關審核、批準。
第三十三條 本協會聯合黨支部是黨在本會中的戰斗堡壘,發揮政治核心作用?;韭毮苁潜WC政治方向,團結凝聚群眾,推動行業發展,建設先進文化,服務人才成長,加強自身建設。
第三十四條 本協會換屆選舉時,應先征求協會聯合黨支部意見,本協會變更、撤并或注銷,聯合黨支部應及時向上級黨組織報告,并做好黨員組織關系接轉移交工作。
第三十五條 本協會為聯合黨支部開展活動,做好工作提供必要的場地、人員和經費支持,將黨建工作列入管理費用列支,支持聯合黨支部建設活動陣地。
第三十六條 本協會支持聯合黨支部參與重要事項決策、重要業務活動、大額經費開支、接收大額捐贈活動等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協會支持領導班子與聯合黨支部領導班子“雙向進入,交叉任職”,聯合黨支部負責人參加或列席管理層有關會議,聯合黨支部開展有關活動邀請非黨員的社會組織負責人參加。本協會要努力創造條件,積極開展印刷行業黨建共建活動,推動全行業黨建工作發展。
第六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八條 本協會經費來源:
1、會費;
2、捐贈;
3、政府資助;
4、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5、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
第四十條 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及協會辦公經費等合理性開支,??顚S?,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四十一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四十二條 本協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兼職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好移交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協會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金來源屬于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時,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并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四十四條 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六條 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四十七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報會員大會審議。
第四十八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后15天內,報業務主管單位或黨建領導機關審查同意后,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后生效。
第八章 終止程序及終止后的財務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因故須終止時,由理事會提出終止活動。
第五十條 本協會終止活動須經會員大會表決通過并報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
第五十一條 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五十二條 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后即為終止。
第五十三條 本協會終止后的剩余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或黨建領導機關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和本協會宗旨相關的事業,或者捐贈給宗旨相近的社會組織。
第九章 附 則
第五十四條 本章程于2020年4月28日經理事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五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五十六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