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港市行政審批局關于開展2021年印刷
企業年度核驗工作的通知
各印刷企業:
按照《印刷業管理條例》《國家印刷復制示范企業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及《浙江省新聞出版局關于開展2021年印刷企業年度報告和國家印刷示范企業年度考核工作的實施方案》相關要求,龍港市行政審批局決定開展2021年印刷企業年度核驗工作?,F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已領取印刷經營許可證的印刷企業均須提交年度報告(含 2020年新批準設立的印刷企業,不包括復印打印企業)。
二、年度核驗時間程序
(一)年度核驗時間: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0日。
(二)印刷企業在浙江省印刷管理信息平臺
(http://220.191.243.157)進行網上年度核驗并打印紙質材料,系統將在3月30日關閉年檢功能,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年檢的企業向行政審批局報送紙質報告表(附件)。
(三)根據省政府要求,所有印刷企業同時需在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提交年度核驗。
三、核驗主要內容
(一)生產經營場所是否符合規定。
(二)是否成為僵尸企業。
(三)法定代表人及主要生產、經營負責人是否取得印刷法規培訓合格證書。
(四)是否按照《印刷業管理條例》《印刷品承印管理規定》等有關法規、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印刷企業“五項制度”,并在日常生產經營中貫徹執行。
(五)印刷產品是否達到國家所規定的各項質量標準,綠色印刷產品是否達到綠色印刷行業標準。
(六)是否按規定按時逐項向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統計數據。
(七)有無違反印刷管理規定的行為。
(八)印刷品承印“五項制度”電子臺賬的運行情況。
四、準予核驗條件
(一)準予年度核驗
對符合《印刷業管理條例》《印刷業經營者資格條件暫行規定》《設立外商投資印刷企業暫行規定》及其補充規定、《數字印刷管理辦法》要求的資格條件,無違反印刷管理法規規章行為,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浙江省印刷管理信息平臺( http://220.191.243.157)企業年度核驗填報,證照一致,準予核驗。對通過核驗的印刷企業,更換新證后企業取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的資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緩年度核驗:
1.經核驗發現有違法行為應予處罰的。
2.正在限期停業整頓的。
3.證照不一致的。
4.未按規定完成浙江省印刷管理信息平臺
(http://220.191.243.157)企業年度核驗填報的。
暫緩年度核驗的企業應認真進行整改,待問題得到解決后,提出申請,報行政審批局審批。暫緩期滿,按本通知規定重新辦理年度核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年度核驗:
1.違法行為被查處后拒不改正或者沒有明顯整改效果的。
2.2020年暫緩年度核驗的企業仍未整改,未通過年度核驗的企業,由原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
未通過年度核驗的印刷企業,不得繼續從事印刷經營活動,由原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收回其印刷經營許可證。
印刷企業未在規定的時間內申報核驗材料,下發催告通知書30日內仍未申報的,由原審批的行政主管部門注銷其印刷經營許可證。
五、有關要求
(一)各印刷企業要高度重視,指派專人認真準備核驗材料,準確,真實填寫有關數據,各印刷企業于2021年3月20日前將有關材料報送至我局,按時參加年度核驗,以免影響生產;
(二)年度核驗期間,我局將組織檢查組到各企業實地檢查、核對相關情況;
(三)龍港市印刷包裝行業協會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指導幫助企業填報,盡可能為企業提供便捷服務。
六、年度核驗工作方式
(一)龍港市政務服務中心二樓B11窗口,聯系電話:64262070
(二)龍港市印刷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四樓(世紀大道與彩虹大道交接處)
龍港市印刷包裝行業協會 電話:64250181 64250180
龍港市行政審批局
2021年3月4日